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用途
办理条件
1、凡户籍在福州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和闽侯县、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户籍指户口本上地址)、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以下简称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一方为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
2、贷款用途必须是用于购买福州七县(市)具有自主产权或共有权的自住住房(不含别墅)。具体包括:商品住房、钢混结构的“二手”住房。
3、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4、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40%;
5、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
6、职工家庭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的;
7、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确认的住房贷款标准执行;
8、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9、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将所购买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10、开发商所销售的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
11、办理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还应符合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条件。
办理材料
1、《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注:如户口为集体户,请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4、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及参与还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注:单身者提供一寸近期彩照两张并面签单身声明,离异未再婚者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
5、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职工,需另提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参与还款人月收入证明原件各二份(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6、符合异地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7、不符合异地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缴存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证明中需体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近6个月的缴存情况,不参与收入认定的可不提供)。
8、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
9、已付购房款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0、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办理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流程:
(1)填写表格
(2)中心预受理
(3)职工异地缴存信息核实
(4)开立异地缴存职工归集户
(5)中心受理、复核、审批
(6)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7)银行办理抵押登记
(8)发放贷款
(9)按期归还贷款
(10)清户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内核实职工异地缴存信息并开立职工归集户;4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申请人。
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君竹路75号建设银行2楼
福州公积金中心地址一览(附办公时间+交通指南)
联系电话:
0591 - 12329
备注:
1、夫妻一方为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需由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为主贷人申请贷款。
2、职工应在购房所在地,向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3、福州地区其他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异地贷款受理范围及受理地址:
(1)户籍在鼓楼区、晋安区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向双鸭山市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二楼)
(2)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向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78号建设银行六楼)
(3)在全国能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向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源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址:福州市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5层)
(4)夫妻一方为福州地区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的,需由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向其公积金缴存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
4、职工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申请之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来认定家庭月收入。
5、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α(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α=1,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α=0.8)
(2)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组合配套的商业贷款部分)的,除按计算公式计算贷款额度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抵(质)押物价值的80%;职工家庭月负债≤职工家庭月收入的60%;
(3)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低额度:
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最低额度为20万元。
6、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