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3、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20%;
4、离休、退休;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户口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口;
(3)就学深造;
(4)判刑;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公积金封存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
6、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8、其他符合相关规定并经中心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