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是否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和共济账户直接结算相关费用?
答:可以
2022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异地备案统筹区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相关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办理共济账户备案手续后,也可使用共济账户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申请手工报销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答: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后,手工报销款按照以下原则,汇入参保人员的关联账户:
1.如医药费全部由现金支付,报销款全部汇入个人参保绑定的委托代发银行账户,可自由支取;
2.如医药费全部由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支付,报销款全部汇入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
3.如医药费由部分现金加部分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垫付,返还报销款遵循“现金优先”原则,优先补齐现金支付部分,再按个人账户、共济账户的顺序返还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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