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门诊医疗费用越来越高
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越来越多疾病的检查及治疗都要在门诊进行,比如CT检查、胃肠镜治疗等,门诊医疗费用自然也越来越高,个人账户对门诊医疗费的保障越来越难以满足门诊就医需求,小部分年老、体弱的人群个人账户使用完后,门诊医疗费用需全额负担,个人负担沉重。
改革前的个人账户无法发挥医保的互助共济功能
个人账户的资金,均由参保人各自使用,疾病少的,积累结余较多,资金躺在个人账户里睡大觉,发挥不了医保的互助共济作用;而真正多病、重病的,个人账户资金又远不够用,门诊医疗费用需自己承担,个人负担较重。个人账户保障功能不足、共济性不够、减轻负担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就越来越凸显。
原来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高
广州一直在探索如何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的问题,先后建立了放化疗等门诊特定项目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待遇保障制度;2009年,广州通过减少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比例(减少了1个百分点),逐步建立并完善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广州医保参保人的门诊医疗需求,但是仍存在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高等问题。
国家、省要求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为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国务院分别于和对个人账户改革作了布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强调“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于12月31日印发了《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要求省内各地市应于2022年完成门诊共济保障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