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流动人口学龄前子女医保最新政策
办理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当年10-12月向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工作机构窗口提出参保申请,并以书面方式对居住证有效状态、家庭成员关系等事项进行承诺。
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工作机构窗口受理申请后,机构工作人员应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查询申请人参保状态以及累计缴费月数,并当场告知申请人其学龄前子女是否符合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申请条件
在我市就业的流动人口,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为其在本市共同生活但未在本市入托入学的学龄前子女(0-7周岁)申请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2、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36个月;
3、持有苏州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4、其子女未在本市以外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注意:
1、上述第二条为累计缴费,也就是不连续参保也没问题;
2、重复参保并不能多地享受医保待遇,申请人要确保子女未参加老家的居民医保,切不可重复参保。
3、灵活就业医保(自己缴纳医保)也属于职工医保,满足上述条件,同样可为子女申报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