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办法
(一)考核、考试方式。
1.要求具备博士学位的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直接考核。
2.其他岗位: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人事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二)笔试。
笔试分为两轮:
1.第一轮测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计算机化自适应测验。测试范围为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试题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第二轮测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必备能力素质,试题均为主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根据第一轮职业能力倾向计算机化自适应测验成绩,每个岗位按招聘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第二轮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的人员(报考人数少于10人的,按1:5进入第二轮;少于5人的,按1:3进入第二轮),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第二轮笔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
①第一轮:职业能力倾向计算机化自适应测验
设南京、苏州、徐州三个考区,考生可自主选择测试考区,测试日期:9月16日,测试时间:每批次80分钟,测试地点和批次:详见准考证。
②第二轮:综合能力素质测试
设南京市考区,测试日期:9月24日,测试时间:9:00—11:00,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成绩发布
两轮笔试成绩均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成绩查询—事业单位考试栏目中发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人选。综合能力素质测试阅卷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以实际人数为准。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综合能力素质测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在上述范围内的报考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招聘主管部门在直接考核、面试前负责对参加直接考核、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直接考核、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拟入围直接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海关网站(http://nanjing.customs.gov.cn/)公布。
(四)直接考核。
要求具备博士学位的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政治素质、综合能力、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直接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作为考察体检人选。直接考核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作为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要求具备博士学位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直接考核成绩。
2.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能力素质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职业能力倾向计算机化自适应测验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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