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岗位
备注: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系县属国有企业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于12月25日成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3、岗位1-17、19-22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或相关正规渠道可查询认证);岗位18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人数及年龄要求
详见附件:《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第三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