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市本级(新华区、运河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切实解决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管理规范操作指导细则(试行)》(冀建保中心〔2015〕1号)的有关规定,此次公租房摇号共有150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参与,实物配租的房源共计1453套,其中有47户家庭摇号结果为轮候,需要参与下一次公租房申请及摇号。
摇号名单可通过住建局官网下载表格,进行查询
此次分配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一)保障家庭实物配租面积不低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2人及以下家庭配租面积大于等于30平方米,3人家庭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二) 一居室户型中建筑面积较大的房源优先面向保障人口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
(三)有65周岁以上老人或残疾人员的(下肢体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残疾人以及精神、智力、视力残疾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家庭,在本组中优先分配带电梯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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