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知:当前我市处于防汛期,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为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8月8日(星期二)起,我市主城区暂停机动车尾号(含临时号牌)限行措施。重新启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予以通告,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执行。
此外,8月5日,省交通运输厅连夜下发通知,要求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通过开通应急专用通道等方式,切实保障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优先快速通行,并在服务区为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和人员优先提供就餐、加油、汽修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