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一)申报和认定方式
1、政策找人。人社部门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每月初步筛选新到我市就业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名单,将有关信息推送给毕业生进行确认和补充,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资金到位后,人社部门将补贴发放至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自主申请:
(1)网上申请。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淄博百事通人才管理服务系统)提交申请。
点击进入:淄博百事通人才管理服务系统
上传佐证材料: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
符合第二条第四项的另提交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2)现场申报。就职于市属国有企业(名单附后,见附件2)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报;其它单位就业的到单位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申报。
主要申报材料: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符合第二条第四项的另提交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二)补贴计发时间
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和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起计发生活补贴;计发时间不早于7月。
(三)补贴发放
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资金到位后,拨付到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
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在我市继续就业的,停发生活补贴;一年内在我市再次就业的,继续享受补贴政策;一年内不在我市再次就业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取得新的全日制学历和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就业的,可按新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发放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附件:1.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2.市属国有企业名单(18户)
市属国有企业名单(18户)
1.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淄博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淄博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5.淄博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6.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7.淄博国兴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9.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0.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淄博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淄博齐鲁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15.淄博市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6.淄博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7.山东齐盛国际宾馆
18.淄博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