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民营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公积金补贴
1.政策内容:
对招用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工作满一年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根据招用人数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予以补贴。
民营企业招聘本地专科以上(含高职)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按照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60%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最长为2年。
2.补贴对象:
招用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满1年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的民营企业。
3.补贴标准和期限:
根据招用人数,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和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60%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最长为2年。
4.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或“皖事通”平台“高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专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民营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公积金补贴”模块申请,提交至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和公积金管理部门。
(2)审核: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和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予以退回。
(3)公示:通过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官网或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毕业生姓名、工作单位名称、毕业学校、学历、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缴纳、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审核部门分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人社部门负责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民营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公积金补贴)。
5.申请材料(拍照上传):
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