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子企业经理层成员4人
湖北文旅荆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人
湖北文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1名
湖北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名
湖北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名
集团总部高级人才4人
景旅运营事业部、商业运管事业部、研学出行事业部、数智化与科技创新中心高级人才各1名。
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专业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
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廉洁从业,能够忠实执行企业战略规划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及股东利益;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
子企业经理层成员:
1、具有累计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相关的经济、法律、党群等工作经历;
2、应聘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的,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其中在同层级副职岗位任职应至少满1年;应聘副总经理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其中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任职应至少满1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50周岁以内(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熟悉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
集团总部高级人才:
1、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8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与素质,工作实绩突出;
4、原则上45周岁以内(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