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购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依各设区市公积金管委会制定的条件进行申请
二、办理材料
1、二手房
购房发票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不动产权证
2、拆迁安置房
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交款凭证(收款收据、增值税发票、交款通知书、结算通知书)
3、一手房
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购房合同
购房发票
合同备案信息表
三、注意事项
(一)二手房
1、购房时间一年内办理;
2、如需提取配偶方公积金,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3、提取金额以购房总价款为限;
4、职工在省外购房的,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购房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
5、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拆迁安置房
1、购房时间一年内办理;
2、提取金额为实际购房资金与拆迁补偿资金的差价;
3、如需提取配偶方公积金,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4、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一手房
1、购房时间一年内办理;
2、如需提取配偶方公积金,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3、提取金额以购房总价款为限;
4、职工在省外购房的,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购房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
5、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地点
》》》点击查看南平公积金中心具体地址和电话
五、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